经 过(转贴)
2011年7月2日这一天,是我从事导游工作以来最难忘的经历,难忘在我遇到了世界上居然有如此颠倒黑白的人、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他们的愤慨!当天的事实真相就像放映电影那样,至今还一幕一幕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当天的广东游客何绍祥一行6人现在正在网络上无端生有、篡改真相、对我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由此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精神上的负担,以及工作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最重要的是由此还牵连到人们对贵州的旅游业和从业导游产生了误解,他们用最恶毒的语言来诬陷和歪曲真相!!!!我现在要站出来,向广大不明真相的人们澄清事实的真相!
2011年7月2日,我带团到黄果树,当天所有的行程都是按照旅行社预先告知的安排进行的,并无任何的违规操作,车上的大部分客人对此并无异议,一切都有条无紊的进行着,对于事件的主人公:何绍祥一行4大2小,我一直比较照顾,在景区,他们说小孩要喝奶,需要热水冲奶粉,我马上到处去给他们找热水、在天星桥景区,他们其中一位女士说带小孩走不动了,天气太热了,我就把其他的客人安排好以后,又倒回来带她们走到休息区去休息、还怕她们不熟悉路况,一再叮嘱注意事项,然后我又回到出口的地方去等待其他旅游回来的游客,一起去乘坐观光车到黄果树。这些其实是作为一名导游应该做的,但是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我万万没有想到,最后,当下午所有的景点都参观结束后,事情发生了:从黄果树景区出来,何绍祥的妻子正在出口附近的摊点烤肉串,我到黄果树有一个习惯,就是也要到这个摊点买些肉串送给黄果树观光车的司机吃,我要经常麻烦司机师傅给我调车,我比较年轻,司机们对我也很照顾,此乃人之常情嘛;我不知道她预定了摊上的肉串,又急着赶到调度室那边去调观光车,就把钱递给摊主,说:一会你直接把肉串拿给这几位师傅。我放下钱就去忙去了,确实也没有看到她们对我有什么意见,她也没有发言说这些肉串是她订了的。过了一会,我倒回来集合客人上车的时候,就看到何绍祥和他妻子气冲冲的朝我走过来,他妻子还边走边指着我说:“过去教训一下这个导游,给她点颜色看看!”
紧接着,何绍祥接到他妻子的指令,立刻向我奔了过来,二话不说,过来就捏住我的下巴和嘴巴(一个魁梧的大男人对一个小女子做这样的动作,相信谁也不会认可吧!),就开骂了:“你他妈的,为什么跟我老婆抢烤肉?”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也不能辩解,因为他紧紧的捏住了我的嘴巴,我说不出话来,然后在我无力抗拒的同时,他就用力把我往后一推,刚刚巧的是,我的身后有一座厚大的石墩,我无法站稳,就被他活活的推翻了过去,头朝后跌在地上,当时眼前一下发黑,就晕了过去,人事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送到了镇宁县医院,我醒来看到周围全是陌生的人,又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也不知道是否身体有无受到伤害,我又惊又怕,眼泪哗哗的止不住留下来,医生检查下来是软组织损伤错位,我又不敢乱走乱动,一直到凌晨1点左右,我的家人接到通知从贵阳赶到医院来,我的情绪才稍微平息下来,无论谁家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打到住院,都是同样的心情,这一点毋庸置疑,我的父母也不例外,当时就要去找他们算账,在大家的劝解下才忍住心中的愤怒,等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事。
第二天,黄果树公安局的警察来调查此事,黄果树当地的目击者也来到医院探望我,我据实做了笔录,听到黄果树的目击者讲:当时打你的那个人说,打就打了,打伤了,多少钱我赔!各位,如果事情的结果都可以用钱来摆平,那么法律、制度、人格是不是都可以忽略不计了?钱是万能的吗?有钱就可以随意出手伤人吗?看来此人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有过拿钱摆平事情的经历,否则,他怎么可以如此淡定、毫无愧疚之心呢?
按照我和我家人的想法,我们不缺钱,就是缺钱也不会用钱来解决这个事,这是侮辱人格的行为,我们想要的是法律的制裁;可是,因为我从事的这个职业特殊性,游客都是上帝嘛、服务至上,加上他们委托了种种关系来说情,南航机场,又委托贵阳宝中旅行社的老总出面来调节,希望大事化小,私下解决,在大家的劝解下,我和我的家人考虑再三,想到他们是外地人,又带着2个小孩,这样拖下去也不容易,我们就将这件事委托黄果树派出所全权处理,何绍祥在黄果树派出所写了真实的口供以及道歉书,就因为这样我们才同意接受了他们自己提出来的解决办法,收下了这笔赔付款:三千元。(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有任何质疑请拨打黄果树派出所电话:0853-3592274)
各位,在当今这个法制的社会,打了人(男人动手打女人),赔钱了事,是不是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呢?我在这里说出事情的真相,是希望擦亮你们的眼睛,看清楚广东游客~何绍祥的丑恶嘴脸,打人---赔钱---诬陷---倒打一耙!!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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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贵阳黄果树噩梦之旅
直到今天,2011年7月7日,贵阳噩梦之旅才算结束。2011年7月2日,由于航班延误的缘故,我在凌晨2点才到贵阳。早上六点半,在阳光酒店我们准时上车出发,参加了贵阳凤凰假日旅行社的贵阳一日游。(贵州凤凰国际旅行社,导游李梦芸)当天早上我们06:15分在酒店对面,乘坐贵A08736的大巴车,开始游览景点。车子不停的在市区的不同的酒店接游客,这时我们才知道这次跟的是散客团。当天共有四个景点和两个购物点,计划安排是先去完苗寨再去两个购物点,吃中饭后再游龙宫、天星桥及黄果树。
小牛试刀:先给导游买个“见面礼”
第一个到达苗寨时,一进门口,苗寨的工作人员就在每个游客的颈上套上一条价值顶多2元钱的项链,连三岁的小孩都不放过,而且按人头收每人20元。导游目视一切(唉,不用说都是有合作的),尽管我们心里都存有异议,但为避免不开心就都服从她的意见了。
无比尴尬:被迫花钱抢亲,强行合影
进了苗寨后,又让我们玩“抢亲”的游戏,结果给拉进去的男的基本都得交30元才能完结这种“抢亲”的游戏。看见随团的人都很大意见的时候,导游又让我们参观苗寨祭祀的地方及表演,并承诺不收钱。结果在我们被拉着跳舞时,苗寨的人不停的拍照,以每张10元的价格要求我们购买。虽然这种方式和游玩我们一点也不喜欢,但我们还是认为,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能勉强凑合就算了。
强买强卖,姐们面前胆敢不消费
从苗寨出来后,我们被强拉去了一个夜王刀郞的专卖店。我们同车的许多一开始没有下车。导游见状则跟我们说,要我们配合她的工作下去登记一下就可。于是大家下车并按其指示观看。由于全车没有一个人购买东西。导游一上车即给我们脸色看,冷嘲热讽的对我们说话,并要求我们在下一个购买点买东西并将购物小票交给她。由于第二个购物点是卖牛肉干等食品的,因此我们也就想着不计较一些小钱在这里买点吃的当手信好了。于是我们购买了将近500元的食品上车。由于这次大家基本都按她说的买了东西,我们上车后明显看到她的脸色和心情都变得好了。但仍然对未购物的旅客进行嘲讽。
中途被“卖猪仔”,导游与游客抢吃的
随后我们接着游玩了后续三个景点,到了游玩黄果树瀑布景点时,由于我脚上起了个水泡,就没有与大家一起进园区,而是在旅客休息大厅停侯。导游李梦芸说:“这个景点是由二个她们(四十多岁的本地女人)当地陪,她们有丰富的黄果树照相技术,十块一张,你们大家可以请她们帮忙照,我就不陪你们了。”大约在18:20分左右他们游览完景点后与我会合,考虑到还要坐将近两个半小时的车才能回到贵阳,孩子们一定会很饿,于是我就去景区门口的烤羊肉的地方购买羊肉串给孩子们解饥。该档口只剩我们预订的二十几串羊肉串。在我们等候的时候,我们团的导游李梦芸过来打算买一些给她相识的类似司机的人吃。当她知道只剩下我们预定但未付款的羊肉串时,立即掏出50元要求档主把肉串卖给司机们吃。我即时跟她说,请她按顺序排队。但她没有理会,放下钱后就走了。我很生气,便与档主理论,档主与司机们还比较讲理,就先让我了。
导游恼怒成羞,“装死”陷害游客,欲再敲诈一笔
尽管前期大家虽然不是很乐意,但都本着“出来玩就开心点”的
心态十分配合地该导游的许多无理的要求,但事情并不是因我们的顺从而结束,反而发生了更恶劣的事情……
当我拿到肉串与我老公会合后便往停车场方向走,迎面见到我团导游李梦芸,我当即指着她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素质!我们是你的客人啊,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她见状立马闪人,我老公想拉住她不让她走,在她后退时,自己碰到停车场的大石块绊倒了。绊倒后,她就一直不愿意起来,并打电话叫来一伙人。其中几个男的,见了我老公就打,还有1个穿红衣服的导游,恐吓我们说:“你们别指望能走出贵阳,到了贵阳我就杀死你们!”……我的天哪,这到底是啥子社会来的?有无天理?!
由于他们人多势众,貌似黑社会的样子,出于人身安全考虑,我们只有打110报警。随后警察来到,便把我们5个大人及孩子带到派出所。由于那个导游李梦芸仍不愿起来,对方要求我们的其中一人等救护车前来,要求陪同去当地的县人民医院。此导游一进医院立即“装死”--变得话也不能说了,神志也不清醒了。我们交钱给那个导游作相关检查(拍片子900元,我们垫付)。待我们拿到检查结果给医生看,医生说所有情况正常。但由于那名导游不愿出院。我们一直在派出所等待。期间我们要求上旅游车拿行李,司机不让我们拿,最后我们由警员的陪同下才顺利拿回我们的行李。
由于考虑到我们非当地人,且有孩子在旁,加上对方人多势众,(来派出所的都有十来人)继续留在此处对我们十分不利。我们提出2000元加医药费进行合解。约23:00左右,一个称是导游舅舅的人来到派出所,一进门就口出狂言,又要打又要杀,并要求我方赔偿3万元。我们不答应,继续交由警察调解。后来,由于时间太晚,孩子们也太累了,于是留下我老公一个继续呆在那里,便由当地一个朋友接回贵阳市住下。由于协调未果,警方建议我老公交8000元即可离开(2000为医药费,6000为案件保证金),将此事交由警察局处理(若协商未果,警方会帮我们按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约凌晨2点左右,我老公从派出所出来并在当地一旅馆住下,于第二天中午打的(600多元)返到贵阳与我们会合。
旅行社不闻不问,游客投诉无门
由于整个事件发生之后,旅行社方面一直未派人与我们联系和沟通,于是我们就打电话到这个旅行社去反映此事。当我们联系到该旅行社的王经理(电话13885037753),向他讲述事情的经过,没想到他最后以睡觉的呼噜声来对待我们,我们很生气也很无奈。最后我们坐当天晚上的航班回到广州。
不是“地头蛇”,咱就一忍再忍?
7月5日,派出所打来电话,对方要求4000元私了。我们考虑到我们不是本地人,往返贵阳都十分不方便,于是同意并于7月7日请贵阳的朋友到派出所完成了相关手续。经过这二天找人协商,赔偿金额总共六千元(包括了导游的检查费一千)。
整个事件发生后,我们受到了极度惊吓,对于孩子们而言,本来如此放松、如此美好的旅游却变成了噩梦!我觉得我们争执过程中跟这个导游有身体的接触是我一时的冲动,但导游李梦芸的诈死勒索行为更可恶!我觉得她倒下后,不让其他导游扶起来,包括要救护车送医院都是有预谋的,或有过同样的经历多次!他的舅舅开口就要三万闭口就要一万就是勒索!而且红衣服的导游恐吓要杀死游客,导游舅舅在警察面前也说要打死游客!这对游客的心灵的伤害何其之大!导游李梦芸叫来的二个社会分子对游客身体的伤害又如何作罢?!这个导游李梦芸抢游客的羊肉串行为又是多么的无耻!这些行为又谁对游客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