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行为后,对证据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确定司机属于醉酒驾驶呢?
目前,海口市交警在查处酒驾时,一般是路查、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若有异议,则通过抽血验血方式测酒精含量,然后进行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中的证据相对来说要严格一些)。
当醉驾上升到刑事案件后,对证据的要求肯定是不一样的。酒精测试仪测出的酒精含量能否作为证据?是否必须要进行抽血?如何最大限度去搜集证据?酒桌上的“酒友”所说供词能否当作证人证言?对于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据了解,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但每个个体对酒精的耐受程度不同,也就是酒量有大小,有可能有的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但由于其酒量大,并未醉酒;而有的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虽未达到80mg/100ml,但由于其酒量小,却已处于醉酒状态。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并不能真正反映出不同个体的实际酒后状态。”有法官这样认为,不管是饮酒驾车还是醉酒驾车,应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全案平衡,不能照原来的醉驾标准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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