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对原草案规定作出大幅调整,降低排气量在1.0升-4.0升(含)乘务车的税额。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型客车按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统一计征(浙江的规定为360元/年)。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将现行规定修改为按汽车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5400元。一审稿出炉后,受到各方质疑,一半以上意见认为应降低税额。
采纳民意后,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是: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中间的五档税额降低,其中1.6升排量的车船税降幅最大,达到45%。
另有两档税额与一审稿保持一致,即1.0升(含)以下的税额依然为60元-36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依然为3600元-5400元。业内人士认为,这两档税额之所以维持不变,是因为1.0升以下车型品种很少,而且技术含量偏低,很多车型并不环保;不降低4.0升以上的税额,则是为了抑制大排量车的消费,节能环保。这一点也可以从排气量2.5升以上乘用车税额降幅缩小看出来。
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的说法,目前排气量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占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车主每年的车船税降至660元以下。浙江车市网总经理项光道认为,相比之前浙江统一征收的360元车船税,每年多出几百元,对车主选车的影响有限。
二审稿中,我国将按游艇长度为计税依据征收其车船税,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车船税法一审稿与二审稿对比(单位:元) 排量 一审稿 二审稿
1.0升(含)以下 60-360 不变
1.0升-1.6升(含) 360-660 300-540
1.6升以上-2.0升(含) 660-960 360-660
2.0升以上-2.5升(含) 960-1620 660-1200
2.5升以上-3.0升(含) 1620-2460 1200-2400
3.0升以上-4.0升(含) 2460-3600 2400-3600
4.0升以上 3600-5400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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