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海外游客是日本的外交支柱之一,拥有 旅游 资源的地方政府也希望能通过旅游业振兴经济。
自然公园免费重在保护自然
日本自然公园的总面积相当于国土的14%,几乎所有的日本自然名胜都是免费的。为数众多的都市公园,基本没有围墙,当然也是免费的。
17个国营公园中有的需要门票,有的著名寺院、城堡等历史遗迹出于保护的目的虽然不免费,但是票价只有几百日元不等(100日元约合8元 人民币 ),在日本只相当于几瓶矿泉水的价格。旅游开发不等同于销售门票,游客的吃、住、行、购才是拉动消费的关键。
日本1957年制定“自然公园法”,旨在促进对自然风景区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公园包括环境大臣认定的国立公园、国定公园和都道府县知事认定公园。
根据“自然公园法”,只有代表日本风景的杰出景区才能被认定为国立公园。国立公园由国家直接管理,如日光国立公园、富士箱根伊豆国立公园等。目前,日本有30处这样的公园。
国定公园指达到国立公园认定标准,但是交由地方政府代管的自然公园。如明治森林高尾国定公园、能登国定公园等。现日本共有56处国定公园。都道府县立公园指被知事认定的优秀景区,在日本共有312处。
认定自然公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与自然,不是为了旅游开发、增加税收,而且公园面积合计达到日本国土面积的14%,当然也无法圈地收费。园区的著名自然景点也不会收费,大自然是全人类的财富,不存在需要买票才能游览某座山、某个湖的情况。
自然公园的山野尽量避免添加人为的痕迹以保持自然原貌,不过有些地方也有诸如缆车、游船等设施。这些设施的使用价格从几百日元到一千日元左右。2010年日本平均年收入工薪阶层约为412万日元,国家公务员约660万日元,地方公务员近730万日元,日本一瓶饮用水需要100日元,几百元的游览费不会成为负担。
都市公园属于福利事业
日本1956年通过“都市公园法”,旨在完善公园建设,推进公共福利事业。根据该法,日本都市公园包括国营公园和地方政府管理的街区公园、社区公园、地区公园、综合公园、运动公园、广域公园及动物园、植物园等特殊公园。这些都是公共福利设施,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营公园指跨越都道府县的公园以及国家纪念设施或为保护文化资产国家认定的都市公园,由环境省管理。目前,日本有17处国营公园,如纪念昭和天皇在位50周年的昭和纪念公园、保护历史风貌的国营飞鸟历史公园、横跨3县国营木曾三川公园等。
国营公园并不都是免费的。收费公园基本统一为大人票(15岁以上)400日元,老年人(65岁以上)200日元,中小学生80日元,票价多年未变。
街区公园、社区公园面积只有几百平方米,一般设有沙坑、秋千等设施,主要为儿童提供玩耍的场所。这些公园还设有厕所、饮水的水龙头、长凳方便路人使用。地区公园、综合公园、运动公园如果不是租用场地,一般使用都是免费的,如东京的日比古公园、代代木公园等。
日本还有一种公园叫“国民公园”,共有4座。其中包括3座原皇室的苑地(皇宫外苑、新宿御苑、京都御苑),另有一座是千鸟渊无名战亡者墓园,均为免费,由环境省直接管理。
文物古迹门票价格合理
日本幕府时代,各地的大名都修有城堡,如姬路城、大阪城、名古屋城等,当时兴建的园林也保留至今,如谐乐园等日本的三大园林。进入城堡、园林多是需要收费的,一般500日元左右,老年人和学生有相应的优惠,票价多年未涨。这个票价只相当于工薪阶层收入的万分之一。
日本有12处 世界历史 文化遗产,其中的寺院多是需要收费的,如鉴真建造的唐招提寺、最古木建筑的法隆寺、保有奈良大佛的东大寺等,进入主殿要花费500日元左右。所收费用名为“拜观费”,类似于布施的性质,不属于游览费,因为寺院本身就不是作为旅游景点存在的。
日本寺院多为宗教法人所有,少数为个人所有。宗教法人属非营利公益法人,收支情况需要公开,所收费用应大体与寺院修理、日常维护等开支相当。不收门票的寺院维持费主要依靠“檀家”(归属某个寺院的固定施主)布施和做法事等收入。(驻东京 记者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