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赖昌星环球人物
2012-4-18 1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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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赖昌星
违法犯罪分子无论逃到哪里,终将被缉拿归案,受到法律的惩处。
时隔12年,名噪一时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下午4时26分,随着赖昌星乘坐的班机安全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他的逃亡之路也走到了尽头。1999年“远华案”案发后,赖昌星举家逃往加拿大。此后,他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一直在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12年过去了,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赖昌星最终被遣返。
赖昌星逃往加拿大后,环球人物杂志一直都关注着他的动向,本刊驻加拿大特约记者黄运荣也多次采访他,了解他流亡海外鲜为人知的内心变化。这组报道回顾了赖昌星从发家到事发,从逃亡到遣返,印证了两句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
赖昌星被遣返前最后一次接受本刊专访
“我已经做了最坏打算”
口述 黄运荣(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
整理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娜
从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全家持香港护照以游客身份逃至加拿大,到2011年7月23日他被遣送回中国,我跟踪报道赖昌星已有12年了。
很多媒体同行问我,前前后后一共采访过多少次赖昌星?和他见过多少次面?说实话,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但少说也有三四十次吧。这其中,有一些是比较正式的采访,我需要提前和赖昌星沟通联系,并精心准备了一些尖锐的问题。比如,“你承认过去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吗?”“你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事情没讲?”等等,以至于赖昌星有时候很后悔接受我的采访,说我“像审问犯人一样”。也有一些是私底下的见面或是电话“问候”,这就谈得比较随意了,我会问他,“最近过得好吗?”“离开中国这么多年了,想念福建老家吗?”“离婚后成了孤家寡人,会不会重新成家?”……
加拿大时间2011年7月20日,是我在加拿大最后一次见到赖昌星,也是对他的最后一次采访。
一场历时近半个月的聆讯 2011年7月7日,赖昌星在温哥华的住所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理由是他有逃亡风险,有不出席关于他是否被遣返聆讯的可能。
7月11日下午1点半左右,赖昌星身着红色囚衣、红色囚裤、白色球鞋,在两位庭警押送下,来到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拘留聆讯庭。联邦移民部代表在庭上指证称,赖昌星涉嫌违反有关假释的条款,并与有组织犯罪的人有接触。聆讯进行了4个小时左右。7月12日,裁判官宣布判决书,认为赖昌星潜逃机会不高,决定准其有条件获释。但很快,移民部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暂缓假释,同时对假释令进行司法复核。这样一来,赖昌星第一次“释而未放”。
6天后的7月18日下午,第二次聆讯举行。新一轮的聆讯中,移民部找来新的证人、温哥华警察局特别调查组探员费舍尔出庭作证,称赖昌星在其居住的列治文市的大宅中涉嫌非法开设地下赌场,并通过电脑与澳门赌场连线同步赌博,还提供高利贷和按摩服务。但由于赖昌星当天没有到庭,而是通过视频参与聆讯,他的律师表示,移民部提出对其当事人不利的新证据,需要与当事人沟通后再作辩护,要求择日再审,并要求赖昌星可以到庭应讯。7月19日下午,聆讯重开,赖昌星的律师盘问移民部证人,移民部律师作结案陈词。但聆讯程序仍未完成,被拖到了7月20日。也就是在这次聆讯上,记者得以和赖昌星做了简单交谈。
与赖昌星的最后对话
7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赖昌星被几位边境服务局人员带到庭上。他的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依旧穿着红色的囚服,但戴上了平时很少戴的黑边眼镜。
赖昌星像以前一样和我打招呼。他对我说,前一天晚上给我打了几个电话,但都没有打通。而我在7月19日晚上确实收到赖昌星7次电话,但都显示为“不明电话”。我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前,都有一段语音提示,表明是赖昌星打来的,声明电话不收费,但会被监听,愿意接听就按什么,不愿意接听就按什么,等等。但奇怪的是,每次提示语音还未结束,电话就挂断了。
以下是我和赖昌星的对话全文。
赖昌星:我昨天打过几个电话给你。
黄运荣:是啊,但一接通就断线了,根本听不到你说话。
赖昌星:我打了好几个人的电话,都是打不通。
黄运荣:你试过换新的电话卡吗?
赖昌星:没用,每次电话还要花我一块钱的连接费。估计是他们做了“技术处理”。不让我给外面打电话,我也只能和律师联系。
黄运荣:这次是不是被看得很紧?
赖昌星:把我关在单人房间,一天只有一小时放风,而且不能与其他人接触,上哪儿都有两名边境服务局的保安看着。连洗澡的时间都没有,所以我只能“干洗”。
黄运荣:干洗?
赖昌星:就是只换衣服,不能用水洗澡。
黄运荣:在里面吃得怎么样?
赖昌星:吃不饱,也饿不死。基本上每天都是汉堡包。以前有时候一周还能吃一两顿中餐,不过也只是炒面而已。
黄运荣:你不是喜欢吃地瓜稀饭,也喜欢吃炒面吗?
赖昌星:能吃上就已经很不错了。
黄运荣:以前很少看到你戴眼镜,这几天出庭戴的眼镜,是从哪里搞来的?
赖昌星:我自己的。我本来有七八副眼镜。
黄运荣:他们允许你带眼镜进去?
赖昌星:可以。除了眼镜,其他什么东西都不让带。
黄运荣:你觉得这次的结果会怎么样?
赖昌星:移民局(移民暨难民局)的官应该会放我。你说呢?
黄运荣:我想也是。但联邦法院呢?你觉得怎么样?
赖昌星:在7月7日他们抓我之前,我就已经感觉不对劲了。前两天,有好几个人来家里看过。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回去就回去。
当天的聆讯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裁判官宣布赖昌星有条件假释。但下午5时左右,假释又有了变数,联邦法院同意了移民部的“暂缓执行释放令”申请,决定继续扣留赖昌星直至第二天遣返聆讯举行。
7月21日下午,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对其执行遣返令。这也意味着赖昌星最终要被遣送回中国。
“红楼”里的“地下关长”
赖昌星建立起的走私网络,给国家造成数百亿元损失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娜 张雷
“予以告知是什么意思?”2011年7月23日,当警方在首都机场宣布逮捕赖昌星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他对逮捕令中的“予以告知”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给原本严肃的批捕过程带来了一些“喜剧效果”。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文盲,12年前一手遮天,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远华案”。
“从小就想着怎么赚钱”
1958年9月,赖昌星出生在福建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个,他排行老七。那时家里十分贫穷,一家人只能挤在很小的3间祖屋里。因为交不起学费,赖昌星直到9岁才上了学。不过,他对读书提不起兴趣,“从小就想着怎么赚钱”。据儿时的玩伴回忆,上学的时候,赖昌星常常带着大家一起卖油条、包子。别人觉得不好意思,他却大大方方。
读到小学三年级时,赖昌星就辍学了。书读不成,他就做起了小买卖。后来为了多挣钱,他跟着大哥到晋江、南安一带打工,干的最多的是挖水井。1977年,赖昌星回到烧厝村,和村民集资办起了汽车配件厂。靠着年轻肯干,他挣到了第一桶金。1985年,他又开了一个纺织厂,办得也是红红火火。弟弟赖水强曾回忆说,“那时候钱很多了,一年能弄到一两百万”。
本可以踏踏实实干下去的赖昌星,这时候不安分了。1986年,他成立了一个印刷厂,偷偷摸摸地印刷黄色挂历。事情败露后,他被泉州市公安局通缉,跑到香港避风。
到了香港的赖昌星,彻底“开了窍”。看到不少以前家乡的“农哥”,如今成了腰缠万贯的阔佬,赖昌星心里痒痒,羡慕不已。心想,他们怎么到香港几年就富得流油?一打听,原来不少是在“海上”起家的。赖昌星心中走私的念头,也就在那时萌生了。
后来,赖昌星结识了一位公安部门负责分管办出入境的“要人”。在这位“要人”的指点下,1991年,赖昌星举家迁往香港,成了香港居民。抵港之初,他创办了以房地产投资为主的一家公司。开始干得还不错,盈利也可观。但他念念不忘的仍是走私赚大钱,开始筹备成立新公司,为大规模走私铺路。
“赖关长”成走私大户
1994年初,经过在香港的一番“打拼”,赖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不过,公司的主业不是电子产品而是走私芯片。看到一切顺利,赖昌星又于1996年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华集团”),走私范围扩张至植物油、石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等。
经营走私,赖昌星可谓费尽心机。远华集团没有进出口权,赖昌星就以合作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利用厦门多家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据报道,当年国有独资的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是远华的重要“合作伙伴”。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该公司与远华集团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植物油,总值超19亿元人民币。
为了生意做得更顺当,赖昌星不断地“招兵买马”,打通了多个政府部门,还在厦门修建了自己的走私据点——海鑫堆场。当时,远华的货物从港口拉到堆场后,海关里的“内线”会将事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告诉赖昌星,他随即命手下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走私货物的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等低税货物,以迎接海关“例行检查”。据说,当年在厦门海关缉私会议举行的同时,从会议室窗口就能看到远华集团的走私油轮正在卸油。
有了这样的便利,赖昌星又开辟了一项新的业务——“承包”走私通关。赖昌星对此进行了明码标价:走私一辆汽车要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10万元,等等。后来,一些公司要走私成品油,甚至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再向对方收取70%的“抽成”。也正因此,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集团称做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做“地下关长”。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在他走私最嚣张的时候,平均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闯关卸油;每天有20多个集装箱的走私香烟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车从这里流向了全国其他地区;专为走私服务的地下钱庄每年换汇数以亿计…… 赖昌星如此疯狂地走私,远华集团屹立不倒,靠的是他苦心经营多年的一张官商勾结的“大网”。
赖昌星常说,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熟悉赖昌星的人说,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
具体来讲,赖昌星拉拢腐蚀官员有三大招。首先,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对于“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他会经常以“过节费”、“加班费”、“压岁钱”、“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动辄就是10万、20万甚至上百万元。他曾向一位“有潜力的小官”借5万块钱,还钱时付给其20%的“利息”。通过这饱含“人情味”的一借一还,委婉地把钱送到了对方手里。
其次,就是“巴结高官”。赖昌星走私获暴利后,频频出钱邀请高层人士到厦门“调研”,以此笼络官员。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他还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这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干,却能享受每年数万元的工资待遇。
最后,就是利用色情诱人下水。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这是当地闻名的“红楼”。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里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据进过“红楼”的人描述,里面富丽堂皇,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有豪华总统套房,有24小时循环播放的黄色影片,有可供两人同时洗浴的大浴缸——当官员和美女洗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来,以备日后要挟之用。
就是使用这些伎俩,赖昌星的关系网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坚固,网罗的人士从政界、军方到公安、海关,无所不及。
举家逃往加拿大
不过,再结实的网也有破的时候。
1999年4月初,初春的北京春寒料峭,一封74页的举报信震惊了高层。这封署名为“一群伸张正义的人”在信中反映,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等货物,案值高达500多亿元。信中还形容说,赖昌星一伙“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同时,随信还列举了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其中涉及党、政、军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
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对此作出批示,要求以海关为主,公检法参加,组织力量查办“远华案”。涉及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中纪委牵头彻查。
即便此时,赖昌星对自己还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一切还都在掌握中。据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事后回忆,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时,赖昌星还曾携带3000万元巨款三次进京,企图让有关部门停止查办厦门走私案。不过,这次赖昌星的伎俩没能得逞。
看事态已经无法扭转,赖昌星销毁大量证据,仓皇逃往香港。在香港,赖昌星一直与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1999年8月10日潜回厦门处理公司“紧急事务”。
其实,这是专案组为抓捕赖昌星使用的欲擒故纵手段,先撤离厦门,引其上钩。8月10日晚12时30分,专案组下令收网抓捕赖昌星。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进行抓捕。但因为有人提前通风报信,赖昌星在厦门待了不到36小时后,就逃回香港。专案组扑了空。告密者正是庄如顺。
专案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派人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在香港抓捕赖昌星。此时,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向他通风报信:“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赖昌星举家去了加拿大。
在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经过专案组的深入调查,“远华案”基本查清。自1996年至案发,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亿元。有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批就有1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远华案”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大经济犯罪案件。但作为主犯的赖昌星逍遥海外,一直没有给这起大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逃亡日子真难熬
《环球人物》杂志驻加拿大特约记者 殷平
“一定要留下来”
1999年8月,赖昌星带着妻子曾明娜和孩子,揣着旅游签证逃到加拿大。当时,赖昌星一家是以香港特区护照入境的,最多可以待6个月,但签证过期后,他们不想离开。因为那时,大洋彼岸的中国,正在查办“远华案”,随着追查不断深入,多名官员被捕,作为主犯,赖昌星怎敢回来。
“一定要留下来!”这是赖昌星当时唯一的念头。2000年6月,他迈出了第一步,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难民申请。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正式通缉赖昌星,要求加拿大尽快将其遣返。于是,赖昌星花重金聘请律师,展开了与加拿大政府的司法聆讯。
经过数月的调查后,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聆讯第一次开庭。据参与此案的一位加拿大移民部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双方律师都做了充分的准备,推着装满案件卷宗和材料的车子就进了法庭。整个庭审过程,都是用英文进行的,赖昌星夫妇一个字也听不懂。虽然旁边有耳语同传的翻译,但语速快,又多是专业问题,他们听得累了,后来干脆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此次庭审后,直到2002年6月,加拿大难民法庭才对赖昌星一案作出判决,驳回了赖昌星的避难申请。据说,这份判决书长达294页,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篇幅最长的难民案判决书。
赖昌星当然不会就此罢休。2002年8月再次提起上诉,两年后败诉再度上诉,直至2005年9月,最高法院拒绝了再审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的请求。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当时对媒体表示:“赖昌星和他妻子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足采信。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加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的“难民资格”官司司法程序已经走完。
难民申请失败,赖昌星就成了非法居留者。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遣返赖昌星的风险评估。而这个充满司法角力的评估,从2005年起到他被遣返,长达6年之久。
2006年5月,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已完成赖昌星的遣返风险评估,认为他回中国没有被判死刑的危险,准备将其拘捕,启动遣返程序。就在拘捕的当天,赖昌星看到外边来了许多辆警车,不仅有移民部的,还有一批荷枪实弹的紧急应变部队士兵,他越想越觉得不大对劲,竟一头朝旁边的钢柱子撞去,“装死”不动了。事后,赖昌星说:“我以为是要把我直接送往机场,绝望之下,就撞了柱子”。不过,这一撞,赖昌星也侥幸逃过一劫,他的律师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此后,是个漫长的司法过程,虽然此间中国政府承诺赖昌星回国不会判处死刑,但遣返之事还是没有转机。直到2011年3月,中国对加拿大做出了“公开审判、探视保证”的承诺,允许加方人员参与审判并享有探视赖昌星的权利,赖昌星案才最终出现转机。
为什么能“赖”这么久
赖昌星案一拖再拖,主要还是加拿大司法体制的问题。
加拿大是世界上对难民收容最友善的国家,任何没有合法入境身份者抵达加拿大后,都可以提出难民申请。连加拿大移民部长都承认,加拿大的难民人道制度已经被滥用,成为“制造”难民的祸首。
赖昌星身为中国头号通缉犯,犯下的又是走私重罪,怎么可能符合难民申请条件?按照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只要你愿意、付得起律师费,就有权利用司法程序,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所以才有了赖昌星前后诉讼的11年。
不过,政治因素也发挥了微妙的作用,不容忽视。虽然加方多次声称,赖昌星迟迟未能遣返,不是行政问题,但就在加拿大外交部长贝尔德7月16前往中国访问的前9天,移民部迅速拘捕赖昌星,并很快将案件送入司法程序,确保赖昌星没有机会潜逃,一定要将人交回中国。怎么会这么巧合?路透社的报道说出了弦外之音:“赖昌星案在加外长访问中国时再度提起,就是(加方)希望增强对中国的影响力。”但曾经担任加拿大驻华使馆参赞的查尔斯伯顿认为,这纯粹是巧合,加拿大的司法从来不可能因任何政治压力有所改变。他说:“过去,外界担心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后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但经过一层层司法把关检验,如今大家可以信任加拿大法官的判决……是赖昌星面对中国司法的时候了。”
战战兢兢的12年
刚到加拿大时,赖昌星依然出手阔绰,曾斥资130万加元(约合879万元人民币)购入位于温哥华的一幢上千平方米的花园式豪宅,还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有人说,赖昌星之所以过起有如“红楼”一般的生活,是因为他刚到加拿大,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赖昌星后来回应说,自己是为了排解恐惧心理,所以经常白天泡赌场,晚上回酒店给国内打电话了解案情。“特别是在头两个月,我每天都听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说不怕是不可能的,但也不想多想,只好到赌场去麻痹自己了。”
在加期间,赖昌星也不自由。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同时,对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了比较严苛的规定:两人缴纳8万加元 (约合54万元人民币)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待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人也只是偶尔在超市中碰到赖昌星,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已经失去原有的“霸气”。不过,他倒是喜欢跟记者做朋友,聊聊近况,发布自己的一些消息。
赖昌星接触媒体当然有自己的目的。他喜欢跟一些英文媒体的记者打交道,因为他们的关注点不是赖昌星犯下的严重罪行,而是他回中国所要面对的审判。赖昌星很聪明,即使英文不好,也懂得利用英文媒体多曝光,让加拿大社会舆论都认为他是个“不该死”的人。
加拿大最大英文报纸《环球邮报》的一位记者就曾这样形容他:“赖昌星只是一个走私犯,而且走私的东西都是烟酒等,并不是枪支毒品。他从来没有杀过人,没有什么害人之心,只是想多赚一些钱。在当年的中国社会环境下,很多商人像他一样找漏洞赚钱。”在记者的眼中,赖昌星是有罪,但罪不至死。
如果赖昌星这样低调地过日子,或许可以赢得更多人的同情。可惜,今年7月赖昌星再度被拘捕后,温哥华警方爆出,赖昌星和帮派有染,不仅经营地下赌场,还做高利贷生意,这让诸多媒体大吃一惊,也彻底颠覆了赖昌星一贯的平凡低调形象。温哥华CKNW广播电台主持人就曾尖锐地质疑:怎么会让一个中国逃犯在加拿大逍遥这么久呢?非法居留的人还可以开赌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赖昌星当然不愿承认涉嫌任何犯罪活动,但这几年他也的确是新闻不断,比如之前传出与一位名叫李萍的女子有过债务纠纷,黑社会华裔女老大殷东斯的死亡也和他扯上过关系。赖昌星想平静过日子,似乎也没那么容易。
也是在加拿大期间,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离了婚。曾明娜小名美好,和赖昌星是晋江老乡,同镇不同村。两人结婚时,曾明娜还不满18岁。婚后,两人育有2子1女。此前有报道称,曾明娜虽然不识字,在生意场上却很精明,是赖昌星的得力助手,一手掌握财权。但2年前记者采访他,谈及此事时,赖昌星说妻子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对于离婚,赖昌星说,是他提出来的,这样对妻子和孩子都好。2009年5月,离婚后的曾明娜带着23岁的女儿回到中国。有分析说,曾明娜回国,不排除是为赖昌星“投石问路”。
事实上,在遣返前,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是孤家寡人。他曾经感叹:12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没在牢房里,却也从没有一天感觉是自由的。如此看来,结束逃亡,对赖昌星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遣返赖昌星的意义
维护我主权,表明反腐决心,威慑外逃贪腐分子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娜
赖昌星的成功遣返,无疑为我国海外追逃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这仅仅是个开始,遣返之后的赖昌星命运又将如何?他会得到怎样的判决?他带走的大量资产还能被追回吗?为此,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专访了中国犯罪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顺安。
环球人物杂志:赖昌星现在已经被遣返回国,从法律角度,您怎么看这一事件?
王顺安:赖昌星被遣返是迟早的事。对我来说,不惊也不喜。接下来等待赖昌星的,将是必须的、应有的,只不过有些迟到的审判。
环球人物杂志:赖昌星12年后才被遣返,说明中加两国在司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王顺安:首先,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如果双方存在引渡条约,引渡罪犯就是双方的义务。在没有这种法律条文的情况下,我国提出的引渡要求只能由加方决定。而加拿大的法律审判程序本身又比较复杂,这就给了赖昌星“赖”在加拿大的机会。他以政治避难等为由,不断地打官司,用司法诉讼拖延了时间。
其次,中加两国文化、制度的差异,以及两国间的利益制衡,也是重要原因。我国对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决心历来比较坚决,“远华案”中一些严重违法的要犯已被依法执行死刑,这却被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视为不尊重人权,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司法人权保障存有疑虑。
环球人物杂志:目前,赖昌星可能被关在哪里?审判会在北京还是厦门进行?
王顺安:赖昌星应该暂时被关在北京的看守所,这在司法领域被称为“未决羁押”,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特殊手段。至于对他的审判,应该先会在北京进行过渡,之后为了便于取证,保护证人,不排除回厦门审判的可能。
环球人物杂志:您认为,赖昌星会被判处什么罪名?
王顺安:目前,赖昌星披露出来的罪行主要是走私普通物品罪和行贿罪。按照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我国已取消了13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个死刑罪名中有4个也被刚刚废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而我国对行贿受贿的量刑,一直都是重受贿、轻行贿。再加上我国已经向加方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因此,他死的可能性不大。
环球人物杂志:除了追回“人”,那些流失的资产同样值得关注。您认为被赖昌星转移出去的资产还剩多少?能被追回来吗?
王顺安:一直以来,大家对赖昌星的“富”与“贫”猜测很多。有人说他曾在加拿大购置了豪宅,进出赌场很阔绰;也有人说他租住在公寓里,生活全靠朋友接济。但我认为,赖昌星当年走私金额高达530多亿元人民币,即使他在加拿大如何“及时行乐”,也不可能12年就挥霍一空。只是这些钱现在去了哪里、剩下多少还是个谜,没人能说得清楚。
至于资产的追讨工作,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返还资产原则,只要能通过合法途径证明赖昌星转移出去的大笔资产是我国所有,就有可能被追回,只是实施起来很困难。比如,举证、判断财产的属性,等等,都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