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的存在更让一些游客趁兴而来、败兴而归
旅游部门要对
旅游产品评估界定
民建海南省委员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将地接价格标准、违规接“零负团费”的旅行社和导游的处罚规定、严禁旅行社向导游和司机收取人头税及其处罚措施等写进《办法》,进一步明确,使杜绝“零负团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配合地接价格标准的执行,旅游管理部门有必要对旅游产品价格进行评估界定,以便定性“零负团费”,方便管理。
同时要加快高质旅游产品的开发与建设,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特色,不断推出个性化鲜明的高端旅游产品。改变过去旅游线路单一,三日、四日、五日游长期一统天下的局面。
欺客宰客可取消导游从业资格
严格导游进入门槛,控制导游员数量增长,避免进一步的供过于求。民建海南省委员建议,省旅游局控制导游员数量可以通过提高招考标准和录用数量来实现,如一改过去高中毕业生就可报名的条件,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提高到本科,且每年的导游录取数量最好控制在200名左右,这样选出来的导游素质将更高,也利于提高我省旅游服务质量,树立品牌。
省政协委员代红则建议,整顿旅游市场要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只要出现宰客行为,有关部门就要按相关法规进行重罚,相关的从业人员甚至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并留下相关记录,使其无论是在省内还是国内,都不能再从事旅游行业工作。
动用司法力量铲除假货店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指出,经过2010年的整顿,海南市场环境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新突破,但是导致海南旅游各种乱象的根源却是“零负团费”,而此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海南的旅行社、导游和司机形容他们目前的带团情况叫“赌博”,即骗成功了就赚钱,骗不成功就赔。遍布海南的假珠宝水晶店、老乡店和劣质高价景点用高额回扣的利益引诱着旅行社、导游和司机同流合污。除黑店外,大量合法经营单位由于畸性竞争,也一直在走高价格高回扣的路子。以潜水项目为例,目前是380元/人,但潜水公司能得到的毛利润还不到30%,在前几年甚至还不到10%,绝大部分则是给了旅行社和导游司机作回扣。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建议,治理零负团费要从砍除畸形的高额回扣入手。要用法律手段根除“零负团费”顽疾,如卖假珠宝等明显的宰客行为和诈骗行为已触犯《刑法》以及《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因此,可以动用司法力量,坚决铲除具有明显诈骗犯罪性质的假货店,如水晶珠宝店、假药店等。
对于合法经营却又实行畸形高额回扣的项目单位,采用与销售价格挂钩的强制性征税办法,同时核定正常的商业促销费率,逼其无法给予司机导游高额回扣。如此一来,这些项目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为了避税选择降价,二是不降价但大幅度降低给司机导游的回扣,这两点无论是对于增加政府税收还是提高游客满意度都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