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服务规范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等5个方面对第三方平台经营与管理作出规范。
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
一些网购消费者下单不久就后悔了,为此,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如果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货,以此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平台应建异地备份
服务规范明确,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网上介绍不能与实物不符
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
服务规范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